胎儿领消费卷可为家中节省开支
请大家都来支持腹中胎儿领消费卷
我认为消费卷有效使用期限内出生之婴儿
都有使用消费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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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翻的机会嘛??
我差5天 :(
请问要去哪里支持呢???
在这里发版政府有机会看到吗???
若版妈有管道可以上诉
麻烦请告知我一下
我一定来去给他支持嘿
可是这样子很难控制预算
也不可能再印一次,或多印一些起来放
我觉得,政府应该多做一些会增加出生率的事
例如一年发一次消费券给有小孩的家庭
除了刺激一下生育率,以后这些债也是这些小孩要还的(缴税)
好阿帮忙推推
我也来推一下版啰
推推推推
我也觉得肚子胎儿也可以领的为什么不能领呀??
一样拿妈妈手册这样领消费券呀?!!
我也差五天
推推推推推
怎样切割日期发消费卷都会有争议的!!
没错,没错!一定要去争取!
两个孩子的妈妈
=========================================
+1
没错
不过若翻盘可以领的话当然也很开心啦!
我家宝宝是12月底的宝宝
一定有地方可以反应的
本来外籍配偶没有消费券
他们去抗议一下 就有了
本来摊贩不能收
抗议了就可以收
我们也应该出个声才对
毕竟这件事 主旨就是刺激消费
多多益善啊
嗯以有效期限内出生的宝宝为準合理
也不失为鼓励生育的做法唷
对丫!!不然政府一直在说要鼓励生育,却又都还没有什么具体的做法提出来,连消费券也不给期限内出生的婴儿领,有点说不太的过去吧!!
就算不是在有效期限内出生的婴儿,也多开放几个月丫!!一般发放妈妈手册的要满12周左右,再加个七个月左右就生了,至少开放到明年的六月份前出生的宝宝嘛!!是不是会合理一点。
说实在的,在这波经济不景气大裁员潮中,应该有不少妈妈因为怀孕成为首波的裁员名单((当然公司不会承认这点)),面对宝宝即将出生要花费的金额增加,家庭收入又减少的情况之下,政府针对即将出生的宝宝开放领取的权利,是不是会让对社会很失望的把拔妈妈感受一点政府的善意,不要只是说要鼓励生育,然后什么都不做!!
消费券立法赶工 12月31日可望生效
【联合报╱本报记者/连线报导】 20081125 02:43 am
行政院昨天举行临时院会,抢送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到立法院,国民党立院党团随后公布立法流程,希望在十二月廿六日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党团公开呼吁民进党团不要提出复议,让消费券案儘速通过。
法律之生效自总统公布后第三日起,立法院若在年底前完成消费券发放条例立法,何时生效就看马英九总统何时公布。据了解,马总统极可能在十二月廿九日公布,十二月卅一日生效。
亦即内政部发放名单造册日可望以十二月卅一日为準,
在此之前出生的国民都可领到消费券。
立委昨天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质询时,要求怀孕妇女现在领有妈妈手册或明年九月底消费券到期前出生的新生儿,都应领取消费券;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说,发放标準由内政部负责,他会转达立委意见给内政部参酌。
改来改去
拿不拿的到事小<年底前生>
但我希望政府政策不要朝令夕改
发越多举债也越多成效吗?还不知道咧???
那是一定要推的
支持
我赞成法兰妮妈妈的提议
我也帮忙推
我预产期11/30
但是谁知道他会不会超过呢
感觉又担心又期待
这种生产时间是最尴尬的吧
现在还是一点动静都没
妹妹呀要不要早一点点出来呀
嘿嘿
我也来帮忙推
推推推
之前有吵的都有糖吃了
比如摊贩 ktv 外藉新娘
推推推抠抠不嫌多,虽然我老公决定把我们三份都给我公婆补贴家用,不过如果要凭孕妇手册领的话可能就会直接到我手里啦
我也认为在领券最后期限内出生的至少都可以领到这样比较合理喔
(原作者于 2008-11-26 17:12:27 重新编辑过)
推
我肚子里有两个12月要出生的,所有的支出都是别人的两倍
这边推也没用阿他们有看不到唉
我有到行政院长信箱发 e-mail
大家可以试试看,
不知道有没有效?
推推
推!推!推
我也很想bb赶快出来啊,可是又不足月,而且当初受精日又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为什么辛苦怀孕生小孩,却又领不到消费券,胎儿的利益视为已出生,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领外籍配偶都有了,真是不公平
推!!
为什么外籍新娘都有了?
肚子里的宝宝却没有?
太不公平了吧!
我11/28预产期可是现在都没有动静
想为了3600去催生又怕,很煎熬耶><
这种时间真的很无奈
还有翻的机会嘛??
我差5天 :(
请问要去哪里支持呢???
在这里发版政府有机会看到吗???
若版妈有管道可以上诉
麻烦请告知我一下
我一定来去给他支持嘿
可是这样子很难控制预算
也不可能再印一次,或多印一些起来放
我觉得,政府应该多做一些会增加出生率的事
例如一年发一次消费券给有小孩的家庭
除了刺激一下生育率,以后这些债也是这些小孩要还的(缴税)
好阿帮忙推推
我也来推一下版啰
推推推推
我也觉得肚子胎儿也可以领的为什么不能领呀??
一样拿妈妈手册这样领消费券呀?!!
我也差五天
推推推推推
怎样切割日期发消费卷都会有争议的!!
没错,没错!一定要去争取!
两个孩子的妈妈
怎样切割日期发消费卷都会有争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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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没错
不过若翻盘可以领的话当然也很开心啦!
我家宝宝是12月底的宝宝
一定有地方可以反应的
本来外籍配偶没有消费券
他们去抗议一下 就有了
本来摊贩不能收
抗议了就可以收
我们也应该出个声才对
毕竟这件事 主旨就是刺激消费
多多益善啊
+1
嗯以有效期限内出生的宝宝为準合理
也不失为鼓励生育的做法唷
对丫!!不然政府一直在说要鼓励生育,却又都还没有什么具体的做法提出来,连消费券也不给期限内出生的婴儿领,有点说不太的过去吧!!
就算不是在有效期限内出生的婴儿,也多开放几个月丫!!一般发放妈妈手册的要满12周左右,再加个七个月左右就生了,至少开放到明年的六月份前出生的宝宝嘛!!是不是会合理一点。
说实在的,在这波经济不景气大裁员潮中,应该有不少妈妈因为怀孕成为首波的裁员名单((当然公司不会承认这点)),面对宝宝即将出生要花费的金额增加,家庭收入又减少的情况之下,政府针对即将出生的宝宝开放领取的权利,是不是会让对社会很失望的把拔妈妈感受一点政府的善意,不要只是说要鼓励生育,然后什么都不做!!
消费券立法赶工 12月31日可望生效
【联合报╱本报记者/连线报导】 20081125 02:43 am
行政院昨天举行临时院会,抢送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到立法院,国民党立院党团随后公布立法流程,希望在十二月廿六日完成所有立法程序,党团公开呼吁民进党团不要提出复议,让消费券案儘速通过。
法律之生效自总统公布后第三日起,立法院若在年底前完成消费券发放条例立法,何时生效就看马英九总统何时公布。据了解,马总统极可能在十二月廿九日公布,十二月卅一日生效。
亦即内政部发放名单造册日可望以十二月卅一日为準,
在此之前出生的国民都可领到消费券。
立委昨天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质询时,要求怀孕妇女现在领有妈妈手册或明年九月底消费券到期前出生的新生儿,都应领取消费券;经建会主委陈添枝说,发放标準由内政部负责,他会转达立委意见给内政部参酌。
改来改去
拿不拿的到事小<年底前生>
但我希望政府政策不要朝令夕改
发越多举债也越多成效吗?还不知道咧???
那是一定要推的
支持
我赞成法兰妮妈妈的提议
我也帮忙推
我预产期11/30
但是谁知道他会不会超过呢
感觉又担心又期待
这种生产时间是最尴尬的吧
现在还是一点动静都没
妹妹呀要不要早一点点出来呀
嘿嘿
我赞成法兰妮妈妈的提议
+1
我也来帮忙推
推推推
推推推
之前有吵的都有糖吃了
比如摊贩 ktv 外藉新娘
推推推抠抠不嫌多,虽然我老公决定把我们三份都给我公婆补贴家用,不过如果要凭孕妇手册领的话可能就会直接到我手里啦
我也认为在领券最后期限内出生的至少都可以领到这样比较合理喔
(原作者于 2008-11-26 17:12:27 重新编辑过)
推
我肚子里有两个12月要出生的,所有的支出都是别人的两倍
这边推也没用阿他们有看不到唉
我有到行政院长信箱发 e-mail
大家可以试试看,
不知道有没有效?
推推
推!推!推
我也很想bb赶快出来啊,可是又不足月,而且当初受精日又不是我们可以控制的,为什么辛苦怀孕生小孩,却又领不到消费券,胎儿的利益视为已出生,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领外籍配偶都有了,真是不公平
推!!
为什么外籍新娘都有了?
肚子里的宝宝却没有?
太不公平了吧!
我11/28预产期可是现在都没有动静
想为了3600去催生又怕,很煎熬耶><
这种时间真的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