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预产期快到了,
老公说,他只有两天的陪产假,
如果不够他要再请假,
想请问杩咪,到医院待产到出院后,
都有老公陪吗?那大约要请几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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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不是有3天吗(劳基法有规定耶)
一般要请3天吧
健保好像只给3个晚上
记得我生产是1点多到医院报到的
护士就说还好你是过12点到
如果是11点多到一样算一天
所以我可以住到3足天
反正我住足了3晚第4天才出院
当时陪产假只有2天
老公生产当天跟出院那天请
剩下2天我自己在医院
我老公请产假3天
4天特休 共 一个礼拜
我老公公司规定才一天= =生的当天去就好了
若有劳保应该照劳基法走ㄅ
现在陪产假3天了阿
我老公只先请2天而已
因为工作关係老闆要他后面再请
我老公也只有两天的陪产假,
若请病假和事假,要被扣钱,
so他是生的当天和出院时请陪产假,
其余的,他人在那儿也没事做,请假要被扣钱就还是去上班啰!!
我老公是三天(包含国定假日和周休)
不过我叫我老公陪产假请完请特休
我老公也是三天(包含国定假日),
我是星期四早上生的,
所以老公的三天陪产假就浪费了一天,
在医院住满三晚,星期日中午出院,
所以我老公刚好不需要请假陪我。
妈妈
按照劳基法规定!!爸爸只能请二天的陪产假!!
如果要多请的话!可能要看爸爸要不要请特休或是事假!!
注:
二天的陪产假是不用扣薪资的!!(工资照给)
我老公共陪了我7天吧
从进院到出院
请假请假请假啰
应该是只有2天陪产假可以请
但是我第一胎生的时候
我老公的老板准许他在家上班陪我一个月
我也希望这次他老闆可以准许我老公陪我在家上班
我好像太贪心了点
楼上妈妈真幸福老闆让你老公在家上班一个月
我老公在大陆上班,第一胎生的当天他才能回来
但等到他坐飞机坐船回来我都已经要被推进产房了
之后小孩抱回来不到2天他又飞回大陆上班2个月才返台
这次第二胎他跟老闆提回台上班ㄧ个月
老闆不同意说现在非常时期没办法
没人性的公司!
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特殊点
上星期一生产完当天凌晨大出血,转诊至林口长庚
结果在长庚呆了4天, 隔三天之后
因为肌瘤突然掉下来的关係,又开刀住院了三天
星期三才刚出院,
我老公请产假3天, 5天特休含假日整整请了10天才去上班
当中公司对于老公请这么长的假都没说半句话
真的是不错的公司
我老公的公司人事说他们没有陪产假
我本来以为陪产假三天是劳基法规定的,所以应该都会有,可以争取
但是,今天上网查一下,原来不是规定在劳基法里,是在「性别工作平等法」
所以,是不是公司说没有,我们也没立场争取了?
如果是这样,那我老公如果要请特休,连休3天,公司又不准,到底要怎么办?
他们公司在餐饮界名气不小,却是一间超没制度、没福利的公司
老公说等我生完,他要赶快找工作,换公司
麻的,没有任何福利(只有年节奖金50元礼券一张),却每个月要扣100元福利金,真不知道为什么?
我记得去年初的时侯 法令(姓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原2天的陪产假
已修改为3天了喔
公司的规定若未跟上法规
应可以去反应吧
性别工作平等法(以前称为两性工作平等法)
立法院已三读通过,总统已于97年1月16日公布(代表正式实施)
其中,第十五条
雇主于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妊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一星期;妊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
假五日。
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受僱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三日。
陪产假期间工资照给。
陪产假不是有3天吗(劳基法有规定耶)
一般要请3天吧
健保好像只给3个晚上
记得我生产是1点多到医院报到的
护士就说还好你是过12点到
如果是11点多到一样算一天
所以我可以住到3足天
反正我住足了3晚第4天才出院
当时陪产假只有2天
老公生产当天跟出院那天请
剩下2天我自己在医院
我老公请产假3天
4天特休 共 一个礼拜
我老公公司规定才一天= =生的当天去就好了
若有劳保应该照劳基法走ㄅ
现在陪产假3天了阿
我老公只先请2天而已
因为工作关係老闆要他后面再请
我老公也只有两天的陪产假,
若请病假和事假,要被扣钱,
so他是生的当天和出院时请陪产假,
其余的,他人在那儿也没事做,请假要被扣钱就还是去上班啰!!
我老公是三天(包含国定假日和周休)
不过我叫我老公陪产假请完请特休
我老公也是三天(包含国定假日),
我是星期四早上生的,
所以老公的三天陪产假就浪费了一天,
在医院住满三晚,星期日中午出院,
所以我老公刚好不需要请假陪我。
妈妈
按照劳基法规定!!爸爸只能请二天的陪产假!!
如果要多请的话!可能要看爸爸要不要请特休或是事假!!
注:
二天的陪产假是不用扣薪资的!!(工资照给)
我老公共陪了我7天吧
从进院到出院
请假请假请假啰
应该是只有2天陪产假可以请
但是我第一胎生的时候
我老公的老板准许他在家上班陪我一个月
我也希望这次他老闆可以准许我老公陪我在家上班
我好像太贪心了点
楼上妈妈真幸福老闆让你老公在家上班一个月
我老公在大陆上班,第一胎生的当天他才能回来
但等到他坐飞机坐船回来我都已经要被推进产房了
之后小孩抱回来不到2天他又飞回大陆上班2个月才返台
这次第二胎他跟老闆提回台上班ㄧ个月
老闆不同意说现在非常时期没办法
没人性的公司!
因为我的情况比较特殊点
上星期一生产完当天凌晨大出血,转诊至林口长庚
结果在长庚呆了4天, 隔三天之后
因为肌瘤突然掉下来的关係,又开刀住院了三天
星期三才刚出院,
我老公请产假3天, 5天特休含假日整整请了10天才去上班
当中公司对于老公请这么长的假都没说半句话
真的是不错的公司
我老公的公司人事说他们没有陪产假
我本来以为陪产假三天是劳基法规定的,所以应该都会有,可以争取
但是,今天上网查一下,原来不是规定在劳基法里,是在「性别工作平等法」
所以,是不是公司说没有,我们也没立场争取了?
如果是这样,那我老公如果要请特休,连休3天,公司又不准,到底要怎么办?
他们公司在餐饮界名气不小,却是一间超没制度、没福利的公司
老公说等我生完,他要赶快找工作,换公司
麻的,没有任何福利(只有年节奖金50元礼券一张),却每个月要扣100元福利金,真不知道为什么?
我记得去年初的时侯 法令(姓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原2天的陪产假
已修改为3天了喔
公司的规定若未跟上法规
应可以去反应吧
性别工作平等法(以前称为两性工作平等法)
立法院已三读通过,总统已于97年1月16日公布(代表正式实施)
其中,第十五条
雇主于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后,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八星期;妊娠三个月以上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四星期;妊娠二个月以上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假一星期;妊娠未满二个月流产者,应使其停止工作,给予产
假五日。
产假期间薪资之计算,依相关法令之规定。
受僱者于其配偶分娩时,雇主应给予陪产假三日。
陪产假期间工资照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