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没有在上班,上一份工作在去年3月份离职,我老公也在去年6月份离职了,我们俩目前都没有劳保,老公现在刚到一家公司上班,也还没有加保,
如果我现在加保入公会,还来得及请领生育给付吗?现在我己经怀孕十周了?如果可以领那金额是怎么计算?如果先生现在也加入劳保,我们就可以领二个月吗?
我现在没有在上班,上一份工作在去年3月份离职,我老公也在去年6月份离职了,我们俩目前都没有劳保,老公现在刚到一家公司上班,也还没有加保,
如果我现在加保入公会,还来得及请领生育给付吗?现在我己经怀孕十周了?如果可以领那金额是怎么计算?如果先生现在也加入劳保,我们就可以领二个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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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都有劳保的话看谁的保额高就申请谁的
只能有1人申请
好像是加保满180天就可申请
详情可去电劳保局询问
请領生育给付說明
一、请領要件:被保险人合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请領生育给付。
(一)參加保险满280 日后分娩者。
(二)參加保险满181 日后早产者。
(三)早产的定义:所谓【早产】係妊娠大于20 周,小于37 周生产者;或胎儿出生时体重大于500 公克,少于2500 公克者------依照中华民国妇产科医学会79 年12 月20 日第079 号函释规定。
二、给付标準: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者,按被保险人分娩当月(包括当月)起,前6 个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资一次给与生育给付30 日。
三、请領手续:请領生育给付,应检具下列书据证件(均应盖妥印章)。
(一) 勞工保险生育给付申请书及给付收据。
(二) 婴儿出生证明书正本或户籍誊本正本(应载明生母及婴儿姓名、出生年月日之专欄记事)。
四、请領期限:領取生育给付之请求权,自得请領之日起,因2 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五、附注:
(一) 被保险人于加保前、退保后或停保期间生产者,不得请領生育给付。
(二) 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者,其夫不得申请配偶生育给付。
(三) 被保险人流产、葡萄胎及子宫外孕者,不得申请生育给付。
(四) 申请时应据实填写,如有虚假之伪造、诈欺行为者,将移送司法机关办理。
参加劳工保险满280日者发给生育给付30日(前六个月的平均薪资)
只能由妈妈的名义去申请先生只能请2天陪产假不能申请给付喔!!
Dear,应该是没办法啰!!
以下是劳保局网站关于劳保生育几付请领资格说明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
※ 全民健康保险施行后,男性被保险人之配偶分娩、早产、流产及女性被保险人流产者,均不得请领生育给付,仅女性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可以请领生育给付。
※ 所谓【早产】係妊娠周数大于20周,小于37周生产者;或胎儿出生时体重大于500公克,少于2500公克者---依照中华民国妇产科医学会79年12月20日第079号函释规定。
资料来源:
不好意思一楼的妈妈回答有误哦
有健保后,劳保的生育给付只能女生能申请哦
先生也不能代请,更不能二个人都请领
以生育前六个月的平均保险薪资给付一个月
劳保局网站,请领资格如下: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280日后分娩者。
被保险人参加保险满181日后早产者。
※ 全民健康保险施行后,男性被保险人之配偶分娩、早产、流产及女性被保险人流产者,均不得请领生育给付,仅女性被保险人分娩或早产可以请领生育给付。
※ 所谓【早产】係妊娠周数大于20周,小于37周生产者;或胎儿出生时体重大于500公克,少于2500公克者---依照中华民国妇产科医学会79年12月20日第079号函释规定。
hi 版妈
生产给付津贴 只能本人才能申请给付 先生的部分 除非您先生是农保的保户(可领二个月)一般要本人在加保中才能有生产津贴给付 您目前怀孕才十周 可以加保公会 如果已到了生产后期才加保 劳保局会查 劳保资料採累计方式(即您从第一份工作开始累计 满280天 )
给您参考 刚申请完津贴的我
(原作者于 2009-04-10 14:37:25 重新编辑过)
julia妈妈回答有误
只能本人申请!老公不行
抱歉喔资料错误
谢谢各位妈妈指教喔
你只要在退保日后一年内生下宝宝的话,
都是可以申请的~这个我有问过劳保局了~
你可以申请老公不行只要你上一份工作加入劳保的天数+工会劳保的天数超过280
天就可以申请生育给付金额是你生育前六个月的平均投保薪资
我生第一胎时是怀孕45个月才又加入工会我加入工会前的上份工作
累积劳保年资已经有两年了还是领的到一个月的生育给付
如果以上的资料有不明白的
我建议妈妈亲自打电话问,直接请劳保局的服务小姐帮忙查询会详细点
劳保局的电话是02-23961266转资料室
告诉小姐身份证字号即可马上知道是否可申请以及申请的金额唷
希望可以帮到妳
我现在没有加入工会因为之前就劳保很多年上个月才刚离职
只要在退保日后一年内生下宝宝的话,都是可以申请1个月的投保薪资
退保一年内生下宝宝也可以请领吗?
所以如果是怀孕6个月然后辞职了(投保年资已有10年以上)
宝宝生下来也可以去请领劳保津贴吗?
回应rabbit(兔子)妈妈
妳的情形是可以请领生育给付的喔!!
不论是自愿性或非自愿性离职
补充一下: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怀孕,且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一款或
第二款规定之参加保险日数,于保险效力停止后一年内,因同一怀孕事故
而分娩或早产者,得请领生育给付。
(原作者于 2009-04-10 15:26:17 重新编辑过)
TO:熊妹2
谢谢妳的回覆喔
因每天通勤的关係
我还在想能不能撑到生宝宝
如果不能撑到生宝宝的话 可能就会先离职也不一定
知道这个消息实在太好了
不景气的时代下真是不无小补
推推推原来退保后一年内都可以申请,谢谢妈妈提供的讯息!!虽然前一份的薪水不多,不过不无小补!!如果早点知道,我第一胎就能申请了,不过已经来不及了,上个他刚满两岁,已经超过两年了><
(原作者于 2009-04-14 12:48:34 重新编辑过)
有关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有个细节要注意
我有查过解释条例
必须在职时已怀孕,然后自愿或非自愿离职退保后一年内才可申请,
像我,是离职后才怀孕的,虽然小宝宝出生时间还是在退保后一年内,
但不是在投保期间怀孕的,所以不符合申请
所以我在17周时加入工会,有的工会不愿意给怀孕的人入会,有的愿意,
我问了几家后终于有愿意让我加入的
TO 粉彩水晶妈妈
劳保怎么知道我们是不是在怀孕的时候非自愿离职的呢?
因为我刚好是在退保日期左右怀孕的,退保日97/12/26,预产期98/9/19,那申请的机会高吗?不会让我白高兴一场了吧
那劳保给的这一个月算年度中的 "个人所得" 吗 ?
会计入个人综合所得中吗 ?
TO:宏宏妈妈
以我的例子,我是97年10月15日退保
预产期98年9月11日
刚好落在退保一年内
但我最后月经是97年12月6日
故我明确知道我不是在投保期间怀孕的
况且申请给付时应会要附出生证明
届时反推应可知道是不是在投保期间怀孕的
若是相差在一二周或许可以申请试试看
因有人可能早产或晚产
TO 粉彩水晶妈妈
谢谢您,下次产检我打算问一下医生,依照我的预产期,受孕是在哪天?
因为我只知道我怀孕的上一次月经是在12月初,一定是在12/26之前,不然,如果宝宝发育完全我就提早剖腹了,因为上一胎也是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