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行政院劳委会
立法院于今(12)日召开朝野党团协商劳保条例第20条会议,针对目前女性员工怀孕后,有许多雇主藉故将其解僱或资遣,导致其劳保中断而无法领到生育给付。为解决上开情形,立法委员提出劳保条例第20条修正案,让其可在退保后1年内继续享有生育给付的权利,并获得朝野立法委员一致共识,三读修正通过。
劳委会表示,现行法令虽有明文禁止怀孕歧视,但实务上仍有许多雇主以女性员工怀孕为由,以其无法胜任工作而解僱,并将其退保,致其退保后始生育者,因已非被保险人身分,无法请领生育给付,致丧失生育后之所得生活保障。针对委员提案修法,劳委会表示非常支持,这是女性劳工的福音,对于保障女性劳工生育给付权益具有相当助益。
至于大家所关心的修正条文将在何时实施部分,劳委会表示,劳保条例第20条修正条文将于 总统公布后第3日起实施。
看到三读通过,真的很感动毕竟怀孕遭资遣损失已经很大了,能领到补助真的不无小补
真的吗??总统何时会公布呢??我预产期3月中,去年最后一天被资遣的希望赶得及!!
通过三读,何时可以执行丫?
我5月要生宝宝了公司目前无薪假天数又要加了
真担心快生就没有工作了
我也想知道何时执行啊!
在去年5月就被裁掉了什麻都拿不到
去年9月生产这样能领吗?
早就应该要通过了
像我怀孕2个月就没工作了
一直到四个月才找到工会 拜託他给我加保耶
这样我还要再缴六个月的劳健保费才领的到生育补助
算下来也要12000
能领到补助真的不无小补
吗的 , 我就是因为这一条产假后上了一个月的班 , 请了一个月的保母 , 就为了那笔35000的薪水!!
劳委会:去年离职妇女 修法后生育可领给付
更新日期:2009/01/13 00:05
(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2日电)行政院劳委会表示,劳保条例第20条修正条文将于总统公布后第3天起实施,妇女即使是去年离职、被解僱、被资遣,只要在新法实施后生育,且退保不超过1年,都可申请生育给付。
立委提出劳工保险条例第20条修正案,让怀孕妇女可在退保后1年内继续享有生育给付的权利,立法院今天完成三读修正。
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处处长石发基晚间表示,怀孕妇女无论什么原因离开职场而退保,只要生育日期在修正条文实施后,退保时间不超过1年,都可适用。9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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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离职的!只要新法实施退保不超过一年!
应该也可以领吧?!
WOW
可要快快实施啊 我下个月就卸货了
"只要在新法实施后生育,且退保不超过1年,都可申请生育给付"
我符合了退保不超过1年,但是万一我卸货了后才实施新法,妈妈我也无法申请生育给付了 心痛
保佑哦 现在景气差,之前 非常认真的缴劳保,希望能拿到一些补助!
不无小补啰
真是一大福音呀 现在不景气, 加上有些公司真的会对怀孕妇女作出不公平对待, 希望赶快实施吧, 让準妈妈们少一个担忧, 能领到比什么都没有好!!
才正在觉得可惜无法领到劳保给付(因为目前无工作,也没法入任何公会加保),这郭消息真的是很好
不知道有没有妈妈知道该如何申请呢?
早上打去劳保局询问~
口气不太好的阿姨回答:这是新闻播的~一切等正式公文下来再打来问吧!
PS希望有方法可以加快流程速度~造福更多妈妈!
我也有打电话去劳委会问 (小姐口气一样不好)
小姐说:不能保证公布的日期,只说已经三读通过了,离公布时间不会太远
祈祷赶快公布呢
只是修正条例上并没有说明标準的给付金额
不知是最低的$17,280,还是向前推妈妈们有工作6个月的平均投保金
我看通过后,又是一大堆问题要釐清呢
早早通过也好,让怀孕的妈妈们心里踏实点
若有妈妈知道总统已公布的话
请通知啰
我在7月要生
在东省西俭、算盘算尽中总算有一丝丝的温暖出现!怀孕而无法工作真的是弱势的一群因此拿不到任何东西而离职更是哑巴吃黄莲
立院只要通过任一法案就直接送交总统府公告,如果行政院不覆议,则总统应于收到后十日内公布之。
换句话说,怀孕劳工遭遇非自愿性离职后,仍可请领生育给付已经在2009/1/13通过了,在2009/1/23 以前就得公布,一月底前就确定可以实施了…
好高兴哦……不景气中的好消息,比消费卷还好…
供大家参考
(原作者于 2009-01-16 15:23:02 重新编辑过)
我是去年七月自愿离职,预产期在今年三月底四月初,感谢版妈提供的好消息,如果小宝宝配合的话,说不定连消费券都拿的到^O^
希望总统赶紧发布我预产期二月中真是一个好消息!!!
真是好消息
我去年10月底离职
正伤心年终没领到
生育补助也没了
这真是天大的好消息
希望总统赶快公布
我的预产期是3月初
希望来的及
现在经济不景气
不无小补
不知实施了吗?
恭喜大家啰因为总统今天已经公布啰修改第20条
我可是受惠人之一
(原作者于 2009-01-23 21:34:45 重新编辑过)
我是在去年4月底怀孕,去年六月底才离职已经快要生了!!这样符合资格吗??要怎么申请呢?有妈妈知道吗??
恩慈妈妈
这样是通过了吗
感谢
推推推
希望怀孕妈妈别让自己权益睡着了
感谢恩慈妈妈的告知,
哇!! 想不到还蛮快公布的,
这样我去年7月底因怀孕离职,
应该也是可以领到啰!!
再来去搜集相关资讯啰!!
太好了,
不无小补!
我是去年2月底怀孕6月底公司倒闭11月生产不知这样有符合资格吗??要怎么申请呢?有妈妈知道吗??
感动通过了
我也是去年四月因怀孕被迫离职
这样过完年就能去申请了,真好!
以前我的公司并没有帮我保劳保
后来因怀第一胎好不容易可以辞掉工作
去年找到一份工作
我是从97年3月做到6月底
只做了4个月(因为又怀了第二胎,所以辞掉)
预产期在98年1月30日
那我的劳保年资只有4个月
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符合规定???
可以请各位妈妈
如果知道的话,可以为我解答吗???
谢谢
刚刚拨过电话去问过了,是通过了没错,但是仍需要回原本的公司盖大小章,很奇怪,说什么这样才能证明怀孕时有加保,有没有加保不是劳保局都知道吗?很扰民如果公司倒了那又怎么办呢?,各位妈妈们大家可以都打去问,看大家的答案是否都相同,
我打电话去问他说公布前的都不行=_=
公布前的都不行那就是去年有保的也都不能去领了吗????
回小鱼 2
对呀!
因该说拍案日期前的离职都不行!
所以我也很失望呀!
没有吧
更新日期:2009/01/13 00:05
(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12日电)行政院劳委会表示,劳保条例第20条修正条文将于总统公布后第3天起实施,妇女即使是去年离职、被解僱、被资遣,只要在新法实施后生育,且退保不超过1年,都可申请生育给付。
所以应该是公布前已生产的不能领之后的都可以吧
我去年12月中被资遣,1/31刚生产完
我应该符合资格吧 哈哈哈
等这几天老公去帮我办理,
就可以跟各位妈妈报告详细情况啰!!!
不好意思我打错了
BOBO说的才是
我是去年2月底怀孕8月公司倒闭11月生产所以是不能领了吗??
恩 那这样看来我也是领不到了
去年4月被迫离职,9月生产唉!